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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沪深交易所新增港股通风险揭示的提示

关于我们
20201229

尊敬的投资者:   

2020年12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关于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的通知》(上证发〔2020〕98号)《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的通知》(深证会〔2020〕776号),新增对生物科技公司可能未有收入、持续亏损,以及港股通开市前时段优化后买卖申报将受到价格限制的风险提示,并对交易异常情况处置条款进行了调整。具体包括:

1、新增“提示投资者注意,部分港股通生物科技公司可能存在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尚未有收入,上市后仍无收入、持续亏损、无法进行利润分配等情形,投资者应当关注可能产生的风险”。

2、新增“提示投资者注意,对于适用开市前时段的港股通股票,根据联交所业务规则,开市前时段的买卖申报将受到价格限制,投资者应当关注因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3、调整“上交所/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及上交所/深交所对于发生交易异常情况及采取相应处置措施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为“上交所/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及上交所/深交所对于发生交易异常情况及采取相应处置措施造成的损失,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存在重大过错的除外”。

请您关注相关风险,谨慎参与港股通业务。我司将根据上述通知更新港股通风险揭示书,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提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