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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ETF纳入港股通标的证券相关安排的通知

关于我们
20220701

尊敬的投资者:

一、业务启动时间及首批交易标的

2022年6月28日,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批准ETF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于2022年7月4日正式启动。这是互联互通机制升级的标志性成果,也是继续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又一重要突破。首批符合港股通纳入条件的ETF包括:

代码

简称

英文简称

02800

盈富基金

TRACKER FUND

02828

恒生中国企业

HSCEI ETF

03033

南方恒生科技

CSOP HS TECH

03067

安硕恒生科技

ISHARESHSTECH

 

二、业务材料调整及风险揭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分别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委托协议必备条款(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2年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2〕97号)《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委托协议必备条款(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2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会〔2022〕195号),我司相应修订了《广发证券沪市港股通业务客户风险揭示书》《广发证券沪市港股通业务客户委托协议》《广发证券深市港股通业务客户风险揭示书》《广发证券深市港股通业务客户委托协议》(详见附件,以下合称“业务材料”)。除将原业务材料中关于“股票”的表述调整为“证券”外,ETF相关主要风险提示包括:

(一)【证券价格波动风险】:港股通证券尤其是部分中小市值证券,可能出现因公司基本面变化、第三方研究分析报告的观点、异常交易情形、做空机制等原因而引起证券价格较大波动的情形;港股通ETF可能出现因跟踪标的指数成份证券大幅波动、流动性不佳、受有关场外结构化产品影响、交易异常情形等原因而引起价格较大波动、折溢价率和跟踪误差偏离合理区间等情形,尤其是考虑到联交所市场股票及ETF交易不设置涨跌幅限制,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您的投资本金大幅亏损,您应当关注可能产生的风险。

(二)【ETF退市或更换管理人风险】:与内地证券市场相比,香港市场ETF终止上市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等制度安排存在一定差异,港股通ETF可能因基金管理人主动退出香港市场导致终止上市或更换基金管理人,您应当关注可能产生的风险。

(三)【ETF清盘风险】:与内地证券市场相比,香港市场ETF发生清盘业务,将基金资产变现所得的资金派发给投资者后,投资者证券账户中相应基金份额的注销日与清盘资金发放日之间可能间隔较长时间,对清盘后尚未注销的基金份额,您应审慎评估其价值。

(四)【证券分拆合并产生碎股的风险】:港股通股票、港股通有并行买卖的ETF实施股份分拆合并期间,您持有的该证券只在临时代码单柜交易末日、临时代码与新代码并行交易末日由临时代码转换为新代码。由于临时代码与原代码交易单位不同而可能产生碎股,您应当关注可能产生的风险。

(五)【并行交易期间不可交易临时代码的风险】:港股通股票、港股通有并行买卖的ETF变更交易单位时,在实施原代码和临时代码并行交易期间,根据有关港股通标的证券在境内的登记结算安排,港股通业务仅提供原代码的交易服务,暂不提供临时代码交易服务。由于临时代码与原代码交易单位不同而可能产生碎股,您应关注可能产生的风险。

(六)【获得相关公司行为服务受限的风险】:您通过港股通业务暂不能参与新股发行认购、超额供股或超额公开配售,以及ETF发行认购和申购赎回。您参与供股和公开配售业务,将按照有关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七)【现金红利发放延后的风险】:对于在联交所上市公司派发的现金红利,或联交所上市ETF进行的收益分配,由于中国结算需要在收到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派发的外币红利资金后进行换汇、清算、发放等业务处理,您通过港股通业务获得的现金红利将会较香港市场有所延后。

请您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中国证监会《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相关安排的公告》、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知悉我司港股通业务材料的更新情况(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如继续参与沪市或深市港股通交易或保留港股通交易权限,则默认为表示知悉并接受上述业务材料相关提示及约定。

三、客户交易终端相关安排

为及时支持广大投资者交易港股通ETF,我司“广发操盘手”PC客户端将于2022年7月4日起全面支持港股通ETF交易;“广发金融终端”PC客户端预计将于7月8日起全面支持港股通ETF交易;“易淘金”手机APP、“广发至诚版”PC客户端预计将于7月16日起全面支持港股通ETF交易。

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在其余客户端全面支持港股通ETF交易前,请优先使用“广发操盘手”PC客户端参与港股通ETF交易。

四、其他安排

纳入港股通标的的 ETF 仅支持二级市场交易,不支持申赎业务,其账户体系、存管业务、清算交收安排、风控措施、公司行为等与现有港股通股票基本相同,与股票存在的区别主要有:ETF目前暂免收取印花税(含交易及非交易);ETF 的公司行为包括现金红利派发、基金持有人大会投票、份额分拆合并、强制收购,不存在供股、公开配售、要约出售、送股等。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发证券沪市港股通业务客户风险揭示书

2、广发证券沪市港股通业务客户委托协议

3、广发证券深市港股通业务客户风险揭示书

4、广发证券深市港股通业务客户委托协议

5、港股通ETF与股票最小价差对照表

 

参考链接:

证件会及所司相关通知地址:

1、证监会发布《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相关安排的公告》:http://www.csrc.gov.cn/csrc/c100028/c3875900/content.shtml

2、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及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lawsrules/global/hkexsc/c/c_20220624_5704516.shtml

3、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委托协议必备条款(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2年修订)》的通知: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lawsrules/global/hkexsc/c/c_20220624_5704518.shtml

4、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及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www.szse.cn/disclosure/notice/t20220624_594242.html

5、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委托协议必备条款(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2年修订)》的通知:http://www.szse.cn/disclosure/notice/t20220624_594239.html

6、中国结算关于发布《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2022年6月修订版)》的通知:http://m.chinaclear.cn/zdjs/gszb/202206/a5739c6c0799408db5f900ed5f1cc41e.shtml

7、ETF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正式获批启动:http://www.sse.com.cn/aboutus/mediacenter/hotandd/c/c_20220628_5704773.shtml

8、ETF纳入互联互通机制正式获批启动 深交所全力保障、蓄势待发:http://www.szse.cn/aboutus/trends/news/t20220628_594380.html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30日

 

附件下载

  • 广发证券沪市港股通业务客户风险揭示书(线下版)【2022年6月修订】(清洁版).docx (2022-07-01)

  • 广发证券沪市港股通业务客户委托协议(线下版)【2022年6月修订】(清洁版).docx (2022-07-01)

  • 广发证券深市港股通业务客户风险揭示书(线下版)【2022年6月修订】(清洁版).docx (2022-07-01)

  • 广发证券深市港股通业务客户委托协议(线下版)【2022年6月修订】(清洁版).docx (2022-07-01)

  • 港股通ETF与股票最小价差对照表.xlsx (2022-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