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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3年5月到期期权合约保证金的通知

股票期权
20230518

尊敬的投资者:

 

当月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行权日、到期日为2023年5月24日,届时当月期权合约将到期,为有效防范期权行权交收风险,当月临到期期权合约保证金浮动比例收取方式如下:

 

1、从5月24日起至25日止,连续两个交易日上浮当月临到期认购、认沽期权合约(不含深度虚值期权合约)保证金缴存比例(因标的而异),具体如下所示:

创业板ETF期权:50%,

其他的ETF期权:40%;

2、当月临到期期权合约保证金缴存比例的调整仅包括实值、平值、轻度虚值的期权合约,不包括深度虚值的期权合约。其中,深度虚值期权合约指虚值程度大于等于5%的认购和认沽期权合约。
认购期权虚值程度:(合约行权价格 - 标的价格)/ 标的价格,
认沽期权虚值程度:(标的价格 - 合约行权价格)/ 标的价格。
 

根据沪深交易所、中国结算交易规则、广发证券相关规定及合同相关约定,请您重点关注以下可能对您账户造成损失的期权到期风险,及时处理您账户内即将到期的期权合约持仓:

1、您持有的期权合约买方(即权利方)在最后交易日(即行权日)如未能在收盘前平仓且不选择行权(若选择行权,需在收盘前备足足额的资金或证券并完成行权申报),将到期作废,您账户内到期的合约买方对应的持仓市值将全部归零(对您账户资金造成直接亏损)。

2、您持有的期权合约卖方(即义务方)在最后交易日(即行权日)如未能在收盘前平仓,可能被指派。如被指派,您在交割日(即行权日下一交易日)需履行相应的资金或标的交付义务。如您因未履行义务出现资金交付不足,我司将对您收取垫资违约金与罚息,并视情况对您的应收证券进行处置卖出;出现证券交付不足,中国结算将对您证券不足的部分按交割日标的收盘价上浮10%的价格进行现金结算(对您账户资金造成额外亏损),我司将根据是否发生垫资决定是否对您收取垫资违约金与罚息。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